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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秋兰是多年以前,写过两章,最近新有灵感想一篇和这个合并在一起的新文,所以,决定动手往下写了。文章之中的主角名字并非是秋剧的人物名字。原文叫《乌月帝国》,现改名为《凌风传奇》,创作也是重新原创的。但是灵感,一半来自95老楚的达里比斯,一半来自决战皇城之中的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部分。关键是人物的具体形象,是秋官。我若有时间有精力,会继续往下写的。大家也可以看看。~这个文章不是悲剧,但是过程稍稍会有点伤感风,但结局我不会使他成为悲剧。好了,话不多说,往下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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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贞观十三年..............
火。红炎炎,似把人脸也融进,热的烫人。红的似血西域。高昌国。大殿之上,高昌王端坐,正笑眼看下面的胡姬跳舞。殿内灯火通明,红色的帷幔悬粱吊挂,直垂于地,殿大柱高,甚是奇伟。波丝地毯散发着神奇的魔力。花纹华丽,似绣梵文。香料气弥漫,丝竹声声,鼓乐似琵琶反弹,灵动火热。高昌王不由笑着看舞。昏昏然听乐,身旁的姬妾,妖冶美丽,不时伸出手来,一棵玛瑙的葡萄,送入了高昌王的口中。下面的大臣如列,也跟着花歌漫舞,神如胡姬神游。“听说,这一次,大王派出了三十万大军,目的就是要消灭乌月国。以我国的实力,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一大臣道。
“不然,乌月虽然势不如从前,但是能征善战,如不是这样,大王也不会派出三十万大军前往了。”“哦”“听说,李子轩已打到了乌月国都。”“那个汉人?”“不错,可怕的汉人。”“大王居然相信他?。”
“报!!!!”一兵士飞跑上殿,单腿一跪,扬声道:“报大王,乌月国城破,李将军长躯直入,势如破竹,正等待大王的王令,是否屠城?众人都感到震惊。没想到,真的是没有想到,李子轩竟然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破城。原本高昌王是要等到三十日之后听到此消息的,如今,仅仅是三天。
高昌王的眼睛不由的迷成了一线,但里面的杀气,整个大殿都能感觉得到。通信史在那里?让他上殿。“是.”不一会,走上了一个人,盔甲上面,尽是尘土血污。“这件事,可是实情?。”士兵满头满脸的硝烟尘灰色,和汗水交杂在一处,也不禁黯然了:“大王,本将刚从前方归来,前方是刀枪血火地,生死拼杀处,我等拼命攻了进去,几十万大军破门而入,血流成何,堆尸如山。何等天威,何等惨烈。我有怎么能欺骗大王?请大王相信我。”“好.”高昌王大笑。“你先下去,不必惊慌。明日必有赏赐爵位于你!”“多谢大王”一时间殿内大臣的脸上,都是欢喜雀跃之色。高昌王站起身,大声道:“我高昌的大臣们,勇士们,子民们,今日,漠北最强悍的部族乌月,终于被我们战胜了!殿内顿时高呼万岁,胡乐齐奏,激烈欢腾.高昌王摆了摆手,大声道:“城内不得留一个活人。”“是!”一将得令而下。“博尔翰!”“末将在!”“令你帅五万大军,跟随李将军左右........”他声音不由的慢了下来,若有所思道:“也好助他一臂之力。”“是!”博尔翰的样子很英俊,仅仅是20岁上下的样子,但是他的眼睛却很明亮,他是左大臣的儿子,高昌的贵族。高昌王的眼睛也闪着幽幽的寒光,他接着道:“记住,凡是带有乌月皇室血统者,就都有可怕的力量。无论是他们的智慧还是身体。都能对你造成严重的伤害。所以,绝对不能手软。对敌人的同情,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是。”博尔翰顺从的回答。领命而下。沙漠。火。这里是乌月的都城。乌月是西域北部的一个小国,但几年间却能让邻邦闻风丧胆,其原因就是乌月强大的战斗力,一个乌月的士兵,可以以一挡百,他们作战,进,可纵横千里,退,可无声如风,更可怕的,是他们从来不与外族通婚,为的就是要保存住自己绝佳的血统。血统最纯的,就是乌月的王族。沙漠中,有一个传说,是说,曾经有一位外地的商人,路经乌月,无意间见到了乌月的王族,那是俊美无双的一张张脸孔,女子如飞天临界。男子似天人下凡,都是英俊颀长,腰陪金剑,锋利无比。可见其尚武之精神。但是,传说仅仅是传说,没有人真正的见识过。也象沙漠中的风一样,空如其来,空如其去。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没有人能够打败乌月。连那强盛如天的大唐都不能。李子轩的父亲,就是一例。
李子轩的父亲是大唐西域使,十年前与乌月交战,大败,死在沙漠腹地。李唐王朝厚待其子,命李子轩留驻西域,以镇国疆。其后十年,与之交战不下几十回,但都以败告终。人们不由的又有另外的一种说法,就是乌月人都是魔鬼,所以没有人能打败。让人有这种想法的还因为其特别的风俗,那个拜火的宗教,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凡是乌月的部队经过的地方,都会烧成一片焦土。乌月人善用火攻,让人望风而逃。国都内,皇宫大殿后的神像上,是一尊雄伟不熄的圣火。可是,这尊圣火,却是在一年前,忽然熄灭了。没有人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乌月,要末日降临了。李子轩此时正骑在马上,他看这血光冲天的一幕幕,低头又看见,人的血都流在了一处,不论是汉人,高昌人,还是....乌月人。血都是红的,就如火都是红的红成的一片,天地间皆然,他分不清是天,还是地,是人间,还是阎王殿。只有一件事情他是清楚的,就是城终于破了。代价是死了十万高昌人和三万汉人。他的眼睛都已经被映的红了....因为见了人死..活生生的人,被刀斧砍死,用石头砸死,被箭射死,还有被火烧死.他今生恐怕都再难看到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在战场上面死去的死人.....
他此时联想到了自己幼年在长安,他那琅琅明媚的读书之声,憨态可掬却又聪明颖异..那长安成的澄净的阳光,春水回荡的林竹.可到了眼近前,却全都化做了春影,被这百穿金甲的风沙化了去..“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而眼前的这些情景,却叫他不得不他闭了眼,在心中重复着眼睛之中的这一幕幕..沉颤的心引的他不得不在在心中默念:“人之初,性本善.....“火在不停地燃烧,燃烧的影子外面,却见有人影奔来.那人长远地一声:“报.!!.”一骑从远处奔的近了:“报大将军!!”
“什么事?”
“禀告大将军,我王有令下达.““哦高昌王阁下有什么命令“那人抱拳沉声:“我王有令,敬请将军万不可以动情而己私,请执行大王的屠城命令.”李子轩听到后,未免有些不悦:“我大唐天子令尚且未到,而我身为大唐使节,不敢造次,还请将军回复陛下,这项军令在下不能服从.”信史语塞,一时无法回对李子轩。毕竟是大唐的镇边大将军,西域诸国,无论是多强大,面对威镇四海,气吞万里的大唐,都是要有一些畏惧的。又有一骑飞奔而了过来了,借了夕阳的光,李子轩定睛一看,见了那铁铠甲胄的颜色,是汉军标识。“禀报将军”“讲.”“禀报将军,乌月的皇宫,已经被我军占据.”听到了此言,李子轩心中的石头落地,他似曾想过,如果战胜了这传说中不败的国家后,会是什么心情,可如今他却什么心情都没有,其实这也并非是很奇怪的,只因为他从没有想过,自己做了原本朝思慕想的这样一件事情,居然要付出这样血腥的代价,这原本是他预料之中的,但是预料毕竟没有亲眼所见的这般的触目惊心,他略略为自己的所做所为有点心惊肉跳.此时他很想体验喜悦,但却体验不到心中的喜悦,喜悦就如一张风筝,原本他会认为迟早会有甜尝甘露一般的神仙感觉,却不清楚风筝的线却不在手中,他错了,仇恨不可能是拉住喜悦这只风筝的那只五彩风筝线。心中浩动的反而有了几分茫然。感受到了这分茫然,便不由的心惊.看了看遍地的狼籍尸首,烽火灰烟。他正了正色:‘你等先在那里镇守,宫中的乌月余孽,不得放走一人,宫外的闲杂人等,也不得放一人入宫,如有违背,定斩不赦,等我随后便到!”“是!”那兵士回应一声,快马弛鞭而奔跑而去,巨大的夕阳,有若一只红的透顶的硕大的柿子.或许是女娲遗留在天上的铜镜,那上面发散的光,照耀着前进着的大唐鼓步声雷动的队伍。李子轩用手遮了遮这阳光,转过头来,看了看高昌通信史道:“乌月皇宫已破,我看此时还是入宫要紧.”那将听了这话,却又有了几分的为难..沉着声音出来:“李将军且慢,我王还有令,大将军博儿翰前来接应将军,队伍千里疾行,想来半日就要到达,请将军暂且耐心等待,也好两军合一,为大军有利”李子轩轻哼了一声,傲然道:“我本大唐将帅,自然听命于天朝,况且现在非常时期,就不受高昌节制了吧!”说罢他前一催马,身后护卫百人,旌旗迎风长展,已随之而去。长河落日,不觉已是大漠孤烟,凄冷黄昏。
“好一座奇绝的宫殿!”李子轩震撼。前面的宫殿俱是黄金盖造,宏伟高纵,殿上雕琢着古怪而精美的花纹,殿前是巨大无比的怪神雕像。手执巨剑,枭俊无比。殿后的那尊神像最为巨大神伟,目露凶威。看样子是一整块的巨石雕凿而成,浑然于天.抬眼看去,那神像手中却是一物,周围已是乌黑,想来应该是常年生有熊熊烈火才对。但不知道为何,如今却熄灭了。李子轩心中想道:“传言乌月为天魔临凡,此言果真不虚,我在西域十年,从没见过如此撼摄人心的宫殿,想那高昌与之相比,真是太过平庸粗陋了。”再看那熄灭的圣火,心里面更是有些奇怪的体会。乌月军皆是黑衣战甲,连头盔都不戴,但却喜欢用黑布遮面。横横总总,尸体遍地。李子轩走进了宫内.只见,无比雄伟宽阔内,几万汉军的包围之中,仅仅剩下了几名乌月人,看那衣服的颜色黑色威严高贵,应该是乌月的王公贵族。李子轩转了头,对翻译官轻声说道“告诉他们,如果弃兵刃投降,可免不死。”译官疾走到前面,用乌月语通传此言。只见为首的乌月人,也轻言回答,声音清雅,高贵从容。见他谈吐,却无半点西域蛮荒的粗野之气。李子轩不由有几分惊异了:“他说什么?”译官小声回答:“他说,绝不投降。”“再传,通告译官,就和他说,如是王族,我大唐天子恩纳海内,如有臣服,可免其不死,世袭爵位。”“是!”一将又下通传。未出其声,却只见那为首的乌月人,此时却将面纱慢慢取下了.好一张英俊的脸孔...见他的一袭合身的水墨色的轻薄战甲,发着幽幽的光芒。后面是臧黑色的威严披风于地,好一个英姿挺拔,俊美颀长。他长长的直发,漆黑俊秀,束于头顶,轻垂于肩。目若点漆,看似深若有情。神如秋水,一涧波澜临山。浓黑双眉,似如飞,入鬓。双唇俊美,有万分风情,男子坚强!李子轩由衷赞美,好一个俊美男子!原本西域诛国,多是卷发碧眼,胡服骑射,给他的感觉都是些蛮族荒凉之地,蒙昧之群,虽近年来被大唐海纳,也都改了改国制,去了些粗蛮原始,可还是旧习未改。有些部族甚至自相残杀,血肉相向。惟独这乌月族人,向来是内部团结,自有其威慑,又桀骜不驯。让大唐也不得安枕。在攻城之时,乌月士兵血流成河,全体以血相拼。个个恐怖的神勇无敌。一万人拼掉十三万征讨大军。至死不休,让他至今还心有余悸。如今见了此人,他心中更是一震:“乌月的王族,果真有非凡相貌.但看他却不似西域人,倒似个俊美极了的汉人了........。”“将军,乌月人轻摘面纱,可要小心了!!”高昌信史悄悄说道。却不清楚李子轩早已经被此情此景而陶醉.“将军,将军!”高昌信史大声道。倾然,却一声撕裂般的声音,凄惨冷厉,扑的一声,血如鲜红水瀑,洒了满地。所有人都没有转过神来,见了眼前的场景,皆惊入骨髓..那译官已被劈成了两段!后面的五六个兵士,也不知道为何,身上的铠甲也被剑气同时砍开,都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鲜血已经大片流出。他们抚摩着流血不止的伤口,大声惨叫,却无用。顷刻倒地,断气。他如劈段木。手中已经是一把长剑,剑身为黄金,上面满是梵文,锋透,尽是寒光!四闪射。。几万大军,全被眼前的场景震慑而住。竟有些混乱!“不许惊慌!!”李子轩喊道。那乌月人,回身告戒了左右两名护卫,后面两人会意,一人抱着一用黑纱包裹着的长方盒子,全身而退。“不许一人漏网!”李子轩大声道。各路通传,几万人刀兵齐上。那乌月人,手中长剑,上下挥舞,若剑气的浪,割金断铁,不多时分,又有十几汉军倒下。身后两人依旧蒙面,身法极其敏捷,已经顺着后面的殿口而逃。汉军全力拼杀,却刚刚要近的前面,瞬时间已经死在那乌月人的剑下。几万人,竟然是近不得前。“大将军,看这个人的武功,恐怕要有碍我军的大事!还请将军下令,放箭射杀。”那两个人手中的东西,恐怕是乌月极为重要之物,李子轩为人精明,怎么能看不出其中的道理。“此时此人神俊无比,若不用放箭,恐真就让两人所逃.”却见那个乌月人,却不逃走,一人一剑,却有想拖住汉军之势。他孤身一人,血染战袍。不时又有十几兵士死在他的剑下。李子轩轻叹:“也罢。”他看了看前方,眼中露杀机。:“放箭!”千万只箭射来,如天降飞蝗。乌月人手中长剑抵挡,剑气滑动,如飞虹而过,荡气如刀霜。却是敌寡过殊,顿时已经胸口中箭。李子轩平静道:“传令下去,将其活捉,本将军今晚要亲自审问。”“是。”夜,风沙.大漠之中,久没有这么的风沙了。李子轩正在帐中读书。他在等一个人,那个高昌王派来的大将军“博尔翰。”他在西域十年,怎会不清楚高昌王的为人?高昌王向来薄义寡情,暗藏凶狠,权谋很深。但是在大唐的威慑下,却也不敢为害邻邦。此次若不是为了铲除大唐的心腹大患,有怎能和其联合。大唐天子曾有密函,要他甚要谨慎,边关若有风吹草动,立即回报。
李子轩听到了外面的风声,似乎也有三更天了吧,想着想着,又看了看桌旁的灯光,灯如一豆。于是走出了帐去。外边的天气,比白昼时更加的寒冷了。旁边的侍卫见了他,自然跟随,只是见他并没有走进高昌信使的帐下,却向另一间军帐走去。佟海是他的部属,跟了他已有十年。一直忠心耿耿,是他的得力助手,如今也必跟随左右。“禀告将军。”他轻声说着,声音小的仿佛只有李子轩才能够听的见。他接着说道:“今日我等全力追捕,终于将其逃跑一人的怀中之物缉回。”“哦?”“但那人已经死了,大漠万里黄沙,不利我军追捕,若不全力放箭.........”“也罢。”两个人已经来到了一军帐之下。佟海一掀帐帘道:“将军请..”李子轩走进,见大帐内,几盏火光,几名军士于内,紧紧守卫。前有一案,上一物,正是白天在大殿见到的那一张狭长的盒子。李子轩走上前来,想用力打开,却是不能。“这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整块的玄铁。”火光之下,映着李子轩的脸。“乌月人拼死竭力,直到最后一人。难道,为的就是要保护这一块没有用的玄铁??”佟海也不由的迷惘了:“将军,你看此事.....”。
李子轩疲惫的一叹,:“我等近日就能班师回京,十年边关镇守,风刀雪剑,将士血撒西域,如今.............”他想了想接着道:“那个乌月王族,我想见一见他。”说完他目不转睛的看着那块玄。乌月人被带进了帐来。他并没有被戴刑具。刑不上大夫,古之礼也。“我知道阁下是谁。”李子轩道。说完他坐在帐中的将军椅上。乌月人俊美的眼睛冷冷的看了看他,却不说话,他的脸色很苍白,胸前包裹着纱布。箭伤很深,已有血透出。“你就是乌月之王。名字译成我大唐文字,应该叫“天翔”才对。”李子轩抬了眼睛看了看他,他却仍然不说话。李子轩笑道:“我并没有杀尽你的子民...那是因为,要证明大唐恩服四海的决心!而你也应该体会到我大唐天子之心,不和我大唐作对才对.可你为何”乌月王抬起眼睛,他的眼睛很有神,似乎能看透一个人的内心。“你应该是唐朝的震远大将军,李子轩吧。?”声音有王者的高贵。李子轩非常的吃惊,他没有想到,对方居然会说大唐的语言。乌月王道:“我知道你有事不解想要问我,而我亦然可以为你作答,只是请你的手下离开这里。”李子轩看着他,没有说话。“将军,万万不可.”佟海道:“此人武功高绝,凶残无比,他的话,绝对不能够相信!”李子轩看了看眼前的“天翔”,沉吟了片刻:“你们出去吧。”见左右还有迟疑:“怎么,不清楚本将军的将令?”几个兵士渐渐退到了大帐外。帐外万里黄沙,随风而动,琉璃煌动.若穿金甲.佟海身在帐外也感到了削骨的严寒。只是他不清楚帐内究竟要说什么事情,他立在大帐外等候里面即将发生的事情。“报!”一兵士走到跟前。“什么事情?”
“有要事要禀告将军!”“将军正在帐中议事,不能有外人打扰。有什么事先和本将说吧”兵士道:“高昌国的大将军博尔翰,已经到达军前十余里了。大军行进如风,且问将军如何接应?”“此处已有二十万高昌军队,汉军仅仅是七万人,如今高昌又派五万人而来,分明暗藏杀机。这....如何是好?”听到如此消息,佟海心中顿时一震.连忙走到那帐外,抱拳大声禀报“将军,高昌博尔翰五万大军,已经快兵临城下..是战是迎,还请将军定夺.”可里面却没有声音回答。只见里面两个人影,相互专注而谈,似乎听不见外面的声音。佟海见到情势如此,便更是心急了。“禀报佟将军,大将博尔翰的大军,已经到了乌月城外。”又有探子来报。佟海心中一横,也不顾将令,走到帐外大声道:“将军,末将有要事禀报,请允许.....”却没有等他说完,却听嗖的一声,破空响声,他人已经倒地。挣扎起身才发觉是一支火箭已经穿过右臂,血流如注.火箭狼牙倒齿,顿时血肉模糊,疼的人不由喊叫了一声,回首一见,却见漫天都是飞驰而过的明火了.军中顿时大乱!果真,来的军队开了杀戒!可是帐内李子轩却木然的看着天翔。他似乎被一些秘密惊的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天翔看了看他,笑了笑道:“外面便是刀兵血火,看来是很急迫。“他眉目清秀,轻然的看着窗外的火,笑道““但是,也请你信守对我的诺言。”李子轩,却不说话。“时间不多了.”他走到了那个盒子的前面,提起帐中一把剑,转了身,微笑道:“动手吧。”李子轩漠然。“怎么,你还不动手?”李子轩道:“为什么要动手?”“因为你没有别的选择。”乌月王笑了笑:“此时,相信西域大国早已经背弃了盟约,对你就好比对待我一样。”看了看窗外的火光,又笑:“如果不按照我的话去做,那么相信你就要按照高昌的意思行事了。”李子轩道:“你又凭什么知道,我一定要要按你的话去做?”“因为,目前外面环境情形,已经如此田地!”乌月王笑了笑。片刻之间,却又平静了。他的眼中掠过一抹忧伤:“所以,那你还在等什么?”李子轩终于提起了剑。“杀了我,请快一点。然后请从这里顺着东走,你就会回到中原。但是,请不要忘了我对你讲过的话。还有,桌上之物,绝不能落入西域王的手里。”一只火箭射来,直射毡帐上面,彤彤燃起一片火光。燃的人似乎都要融化掉。李子轩的汗从额头上淌了下来。心和血液似乎都被燃得起。李子轩拿起了剑,握紧。他看了看眼前的人,一剑刺了下去。
鲜血喷洒到他的长剑和手。也如娇丽的红花,被人撕的粉碎。鲜血洒在他的身上。李子轩心中一震,他想让他快点断气。索性直末剑身,入了剑柄.从来没有这样用力的杀一个人。而等到他作完了这一件事,居然却有想要落泪的感觉。也许,这就是孤寂。乌月王死了。李子轩看着桌上面的玄铁,沉默,汗水,窗外的血光,火光.焦灼在了一起。他摘下了乌月王的披风,包裹起了桌上的玄铁,冲开了燃烧的毡帐,隐逸逃去.大唐年间,西北边陲,震远将军李子轩。传闻死在了大战的刀兵之下。从此后了无音信。
洛阳。风花雪月之地,珠玑流连,自无寂夜,箫竹荡漾。沈灵儿在走在街上,身旁是他的师兄,江雪临。沈灵儿仅仅是十七八岁的样子,微笑淡淡,若水清莲。她腰畔一把微微横斜的轻盈长剑,剑畔有一缕苏绣琉拂轻垂。淡粉红色的洛阳丝纱衣装着身.恰如暗香浮动,月色黄昏.身旁的江雪临,洛阳太守的世子出身,翩翩公子温文风度。他见她似有心事,便走了几步道:“师妹,怎么了?”沈灵儿笑道:“快到中秋了。”“不错,中秋一过,你我便相识五年。”“五年?”沈灵儿笑道“日子过的好快,一转眼,五年过去了.“江雪临笑了:“是因为你很快乐,并没有什么事情让你觉得忧愁。”“难道你有吗?”沈灵儿反问了一声。“不错,我也没有。因为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感觉自己是快乐和愉悦的。”洛阳城内,是人声熙攘,太平盛世的图画,灯火阑珊的街巷。她走着走着,忽然,见前面几人几马,飞驰经过,看样子似乎很急。街道旁边都闪开了一条道路。沈灵儿正在看着街边的风光美景,却是没有看见来人。那马儿,似乎就要撞到她的身上了只怪她刚刚还俏皮说笑,全没有看清楚周围的环境。千钧一发。正是惊慌,却见那马儿被人缰绳一带,前足高抬飞腾起。虽然惊险急促,但却稳稳落地了。。沈灵儿,她惊魂未定。江雪临毅然走上前来,怒视着那马上的人。“灵儿,你没有什么事吧?”江雪临说道。
沈灵儿见到了马和马上之人如此的无礼,不由的有些惊慌。但是很快她就平复了下来,有些愤怒的看着骑马的人。骑马者高傲,如坐云端,有冲天的傲气。瞬间下了马,他的人是个高大的人,他的马是匹高头大马。他来到了沈灵儿面前。伸出了他的手,忽然,抚摸了一下沈灵儿的面颊。“你这是要干什么?”江雪临有些愤怒了。
“不干什么,爷今日来洛阳逛一逛,没成想,就感觉这小姑娘长的美,所以,走上来瞧瞧。”“她是我师妹!若是你再不离开,我可就要对你不客气!”江雪临将手中的折扇插入了腰间,他练过武。已经要准备好了要和这人打一架了。正待三人僵持不下。只见,远处又飞奔过来四匹马,看马上人穿的衣服,应该是家丁小厮的打扮。但这几个人的打扮,一看就不是普通平常人的家丁小厮。而是出自大富之家。几个人娴熟的从马上跃下。牵着马来到了这个高大的人的身旁。“爷,我们来晚了,您怎么一个人自己走这么远,这姑娘是谁?”几个人见到了高大的公子哥一样的人说道。“她不是谁。她是个漂亮姑娘”公子哥邪气的笑了笑:“今天,这人我就要了!”说完他快步的走到沈灵儿面前,一把抱住了沈灵儿的腰。江雪临刚刚插好了腰中的扇子,并撸了撸袖子,见他如此做,更加愤怒了!“我大唐洛阳境内,竟然允许你这败类晴天白日之下调戏民女~?!”大怒之下,他腰畔平日里插着一把匕首,他的匕首是把短剑一样长的匕首,他也练武,练的就是短剑和匕首。平时这匕首不经常拿出来,今日见了这番情景,大怒之下,抽出匕首来。对着那公子哥一样的人就是一刀!他本来想吓走这人也就算了。可是没成想,这公子哥一样的人竟然也愤怒了:“怎么。你也不问问,我长安城,民部尚书魏辽之子魏晓云,今日就想得到个小女人,竟也被你阻挠了不成?!”说罢他扑到了江雪临身上,江雪临平日里读书,虽然是个文人,可是也习武,大唐尚武之风重,他这样的年轻人,骨子里却也是个武人性格,见了这公子哥模样的人,如此无礼,更加的愤怒了。“我管你是什么魏小云,还是什么魏小雨,如今侮辱我师妹,就是不行!”
说罢,他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和力气,一用力,将匕首刺了出去。没成想就刺入了魏晓云的胸膛。顿时,匕首锋透,魏晓云的血如残花般的喷洒而出。江雪临的武艺并不是很高,平时的他也只是读书的闲暇时间,才练练武,无非也就是有两膀子力气,仗着年轻气血盛,没头没脑的将匕首的招数使了出去。可没有成想,这魏晓云竟然如此不济,人长的年轻高大,力气却是一点都没有。被这匕首刺入了胸膛,没有多少时间,便断气了。几个家丁见状,都慌了神,仿佛天都要塌下来了。“你完了!你完了!你知道他是谁?”一名家丁边惊慌边说道:“他父亲是当朝民部尚书,魏辽魏大人!当今天子倚仗的国之重臣!”另一家丁道:“你杀了魏晓云魏公子,你一定是不会活的了!
”说罢,四个家丁就这样齐齐走了上来,一把将江雪临按住了,其中一人手中有了绳子,便将江雪临绑了起来。可是就在这乱成一气的档口,只见,沈灵儿已经从乱局之中逃脱,她粉衣飘淡,走路的身子轻盈,不多时分,已经跑回了洛阳的家中。“父亲,父亲,不好了不好了!师兄出事了!”她一进家门,就喊她的父亲。她父亲沈旭是洛阳太守的幕僚,洛阳太守,是江雪临的父亲,江浩成。“怎么了?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沈旭见女儿如此惊慌,知道,想必是出了什么大事。沈灵儿很聪明,她口齿伶俐,思想清明,一会就将江雪临因她被调戏,而一匕首刺死魏晓云的事告诉了沈旭。
只是她还不清楚,这个公子哥的父亲究竟是谁。只知道,是长安来人,好像父亲是个大官。此人姓魏。‘坏了坏了,这事坏了!怎么会出这样的事???’沈旭也开始有些惊慌了。“老爷老爷不好了!”外面的家丁跑了进来,见到了沈旭就说道。“怎么了???”沈旭捻须说道:“不必惊慌!”“老爷,刚刚太守府有人传来信来,说叫老爷和小姐务必去太守府一趟!出大事了!”“不必惊慌!什么大事?”“太守府的人说,有长安京城里的人来,说是四个人押着太守公子,去了太守府,说太守公子江雪临,杀了人了,杀的人,是京里民部尚书魏辽之子,魏晓云!”“爹,这,如何是好??”沈灵儿非常着急,头上已经有些汗水流下了。“为父和你这就入太守府!”说罢,沈旭进了内室,很快,更衣穿了件深褐色金色绣文的衣服之后,便走了出去,沈灵儿也随之前往,二人随太守府的人,一起进了太守府。洛阳太守府之中,早已经乱做一团。
洛阳太守江浩成被突如其来的事惊急的踱来踱去。就这样在太守府的书房之中走着。见到了沈旭前来了,连忙走了上来,跟他说道:“沈先生,您怎么才来~???你知不知道,今日雪临为了你女儿,杀了魏尚书之子,这,谁事先能知道会出这样的事???那民部尚书魏辽是皇上身边重臣,他儿子来洛阳被雪临一刀杀了,这如何是好?!而且那魏辽如何可能干休?看来这件事,一定要上呈刑部了!”
沈旭这时候凑上了前道:“太守大人,难道说,这个事情,就没有解决的法子了么???”江浩成叹道:“杀的不是别人,是当今民部尚书魏辽魏大人的儿子!当今民部兼合户部,户部收取天下钱粮,统统归民部管理,他民部尚书这么大的官,等于是执掌天下财税,这样的人,本就要天下大商贾且有做官经验的人来做。因此魏辽府中特别有钱,没成想,竟然养出这样一个纨绔子弟,竟然青天白日之下,调戏民女,你女儿是雪临师妹,你又是他恩师,雪临这么做却也没有错,但他做的过了头,怎么没成想,竟然一匕首就将此人杀了!我就平日里和他说过,读书之人,不必练武,可他就是不听,就是不听!”
沈旭沉吟一会,忽然想到了什么:“大人,你且先不必说习武的事,这件事情如果说起来习武,那雪临还和刑部乃至刑部尚书,李道崇一家,很有渊源那。此事如果上报刑部,那李道崇李大人,恐怕是不能不过问的,那雪临公子曾经的师傅,也就是他习武的启蒙恩师,李振纶,是不是也会知道并过问此事呢???”“哦?我刚刚也想到这一点。
所以,也想和你好好商量商量”江浩成。走到书房中的太师椅旁,坐下了,手中将茶拿在手里,他心中似乎想到了什么,已经不似刚才那般的心急如焚了。这个时候,他抬了头:“跟前面的人说一声,就说本官一会就出去会客,叫那四个民部尚书府的家丁坐下喝茶,公子么,就先不用管。但也要看好,不许让那四个家丁伤害公子!”
“是的大人。”家丁应声而下。
“我还有片刻时间,咱们谈论谈论此事。那李振纶,现在可好??沈先生近些年,可和他还有书信来往么???我本来很想与之交往,只是那李振纶本人性格高傲清高,自辟白云书院于京城不说,因他武习的好,又是京城乃至天下有名的侠客,只可惜他生在了钟鸣鼎食之家,是刑部尚书,李道崇的次子,这样的人,天生读书就好,怎么总是想做侠客??我真后悔,当年雪临怎么在他门下,也就是白云书院就读两年?这两年,雪临不只读了两年的书,却也习了两年的武,他习武就是这李振纶教的,如果不是当年雪临习武,也不会闹出今天的事来,由此看来,我和那李振纶之间,素有嫌隙,似乎也并不偶然。”
沈旭捻须道“大人,大人不知,李尚书家何等尊贵,李家贵为刑部尚书世家,早已经和皇室联姻了。如今,李振纶已经年近三十,虽然他多年开白云书院讲学,朝廷和江湖中又多任侠,可是如今,已经被皇上选中,即将要和大唐宝琴公主联姻婚配了。”
“哦?竟有这事???他李振纶何德何能,竟然和宝琴公主联姻?他父虽然是刑部尚书,他兄虽然如今也贵为大将军,可是他自己,无非是个读书的,爱在江湖之中尚武打架的,怎么就能和皇室联姻?”
沈旭叹道“难道大人不知,李公子两年前,曾两年中两次科举,一次,文为探花,但他辞官不做,第二次,武为一等武状元,但好像似乎他又不太想做武官。但这件事,长安城无人不晓,大人贵为洛阳太守,怎么不太关心此事?我与李府通信往来多年,故而知道此事。
江浩成道:“我历来关心的都是正当任职的朝中大人,像这种考上又不做官的人,我自无兴趣。”沈旭道:“虽然此人不务正业,又不爱做官,但文武才能,当真耀目,所以,圣上隆恩,将御妹,也就是年满二十岁的宝琴公主许给了李振纶,也算是天恩浩荡了。雪临公子少时在长安拜与他学习读书两年,此事,若上呈刑部,我们找找李振纶李公子,或许,此事有救。”
话虽说的多,但是江浩成心中早又火烧火燎般的着急,他擦擦头上的汗,将茶水饮尽。然后,将笔墨纸砚拿出。“我也是武人出身,朝廷天恩于我,做了这太守。我不怎么会笔墨书信,您沈先生来写,就写一封信,交给京城李振纶,李公子,说他的学生,江雪临,如今在洛阳,伤人出事了,误杀的就是当今民部尚书之子,此事非同小可,我儿有性命之忧,望他务要相助!”
说罢,他整理了一下官服“我这就去前面,会一会民部尚书府的人,看怎么才能拖延时间,暂且救下雪临,沈先生写好之后,我已经安排的人马,就四个人,陪您进京,千里加急的信,沈先生,可一定要放在心上!”“好好。我明白,这样的大事,我明白。只是我走了,我的女儿灵儿孤身一人待在家中,我只怕,她又要出事”
“灵儿可会骑马?”
“灵儿自幼会骑,她性格也是个坚强好胜,忍的住劳顿的,所以,想把她带在身边。”“好吧,人命关天,沈先生可千万不要耽误了。”“不会,不会,灵儿骑马比我骑的还好,而且她才十七岁,精力体力旺盛,不似我这老朽。”“好好。那我这就处理前面的事,信,以及后面的事,全部倚仗沈先生您了。”“好说好说。”沈旭应道。说罢,洛阳太守江浩成,便走出了书房,去处理魏府那四个家丁以及江雪临的事去了。沈旭来到太师椅旁,坐下了。
他文墨颇好,不多时分,就将信写好。连夜,他没有回家,并且叫了自己的女儿沈灵儿,并和她说了,要连夜进京,将信呈到刑部尚书府,李大人次子,李振纶手中。今夜就不要回家了。沈灵儿颇为懂事,而且这事与她又有这么大的关系。所以,索性也就不顾辛劳,和父亲一起,来到太守府外面,已经有太守府四个家丁,将马牵了过来,六个人星夜,骑马而去,直奔长安。六个人一连走了多日,终于来到了大唐的都城,长安城。
长安城的繁华,不是沈灵儿这样没有来过长安的人所能想象,浩大的一座城,城中的人们人头攒动。街道是那样的宽阔,街道两旁商铺客栈等等林立,往来这里的客商之中,还有不少是西域来的胡人。
几个人不敢休息,就直接来到了刑部尚书,李道崇的府宅之外。
在府宅外面,众人见到了李府的家丁。家丁见过了沈旭一行人之后,便问众人是哪里来,有何事要呈报府内。
沈旭一行人早已经下了马,牵马步行,来到府宅门口。沈旭上了前,直接和李府的家丁说明了来意。
并且将书信也拿出了:“几位大哥,我从洛阳远道而来,就是要拜会府上的李二公子的,也请几位通传。”
家丁看了,信件上有洛阳太守的印章,心中明白此事的份量。因此,便和沈旭几个人说了。请在外面等候片刻。
于是,几个李府家丁便入了府通传此事。不多时分,李府家丁出来了。
直接和沈旭说:“请您入内。不过,只能是您自己前去,并且,要把兵刃卸除。因为这里是刑部尚书府。”
沈旭道:“老夫一介文人,并无兵刃。”说罢,就要入府了。
沈灵儿道:“父亲,可否我也要前往入内???”
沈旭道:“你一个姑娘家,就在门外等候便是。没听见几位大哥说,就让我一人进内吗?你在门外等候为父便是了。”
说罢,拿着书信,就进入到了李府之内。
沈灵儿与其他四骑,只好在门外等候。
此时,正值中秋,中秋已经不算是很热的天气了,可是,秋天的太阳,依旧可以照热的烫人。秋老虎一词,就是依就秋天的太阳而来。沈灵儿与四骑在门外等候,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她不知道父亲为什么进入府中那么长的时间。也不清楚父亲要和这府中人谈论写什么,呈报什么,竟然说了这么的许久。
四骑有些等不及了。
“我说沈小姐,沈老爷进去这么长时间,少说也有两个时辰了,我们兄弟几个实在等的不行,路途遥远,连口水也没喝上,您看,我们兄弟几个,是不是去这长安城的茶铺之中,买碗茶喝。”
“就是,好容易来到长安城,看到茶铺林立,连口茶也没喝上”
四骑之中,一年长者,相对老练成熟的,对沈灵儿道:“沈小姐请放心,我们既然奉了太守之命,来办这趟差事,就不会三心二意,您看,沈老爷,如今已经入府了,说明此时已经接头接上来,我们在外面,苦等傻等,也终究不是个结果,适当,我们去街上喝口水,回来,再与老爷见面,回头再找客栈住下不迟。”
沈灵儿想了又想,几位洛阳太守府的人说的也有道理,只是不清楚父亲为什么去了三四个时辰还不见出来,这些人实在疲惫,想喝杯茶水,也实属常理之中。
“好吧,几位大哥自便,我一个人在这里等候便是。”
几位太守府中人道:“沈小姐不必操劳,等过一会,我们喝过了茶,自当带一壶回来,给沈小姐饮下。现在,我们实在累渴的厉害,就先去饮茶了,小姐劳心。”
说罢,几个人牵了马,就往长安城李府旁的茶铺之中去了。
又等了一个多时辰,还是不见沈旭出来,沈灵儿实在是累的不行,索性,就坐在了地上了,苦苦等待,还是不见父亲出来。、
此时,她抬了头看看天上的太阳,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几个洛阳太守府的人,也不见回来,这又如何是好?沈灵儿实在有些等不住。她也想进茶楼,饮下一杯茶。
摸了摸腰间的银子,当真还有碎银几两铜钱几文。
于是,她站起了身,径自往李府旁边的一处茶楼去了,她想过了,喝一杯茶马上回来,不必休息。因为此事关系到她师兄江雪临的生死安危,她虽然知道父亲已经入府,此事已经接头上了。但是,究竟是什么结果,她还不知,她其实也很想知道结果的。
刚刚走了几步,就来到茶楼,这个时候,迎面而来,走过了一个人,这个人高等身材,头上,戴了一个斗笠,斗笠四周落下白纱,似乎是要挡风尘,似乎,又是不想以真面目见人的。
沈灵儿累的极了,也没有注意这个人,索性向茶楼走去,可是,就在这个人过来的时候,她竟然一不小心,撞到了他。
这个人身强体健,身材高瘦,肩膀宽阔,沈灵儿一下便撞倒在地。
“姑娘,你没事吗???”此人见状便俯身下去,将沈灵儿扶起来。
沈灵儿初到长安,本想来李府附近的茶楼里喝杯茶,一会便回,可怎么料到竟然遇上这样个人,沈灵儿前些时日,刚刚收到魏晓云的调戏,她长的美她知道,年级又轻,今年刚刚十七岁,有了之前的教训,使得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她起了身,连忙说了句:“没事没事。”说罢,竟然跑出了茶楼。
后面那人喊道:“姑娘,姑娘!”沈灵儿如同没听见一般,就这样跑出了茶楼。
可是跑出了半路,她似乎想到了什么。
连忙伸手去腰间找自己的手帕:“糟了,师兄送给我的桃花丝帕,怎么不见了?!”
原来,江雪临前段时间,曾送给沈灵儿一只绣了一枝桃花的丝帕,作为定情之物。
这个物件特别珍贵,可千万不能丢了!沈灵儿想罢,一时间心中急的不知道怎么样才好。
“一定是遗失在茶楼了”沈灵儿想到这里。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这只丝帕绝对不能丢的,是师兄送给自己的珍贵之物。
想到这里,她连忙跑回了茶楼。
可是,一路上,却没有这只桃花丝帕的踪影。
回到茶楼,她连忙去掌柜那里问:“请问掌柜的,您有没有看到一只绣着桃花的丝帕,遗落在这里的,那是我的东西。”
掌柜站定了,仔细想了想:“姑娘,好像我看到一只粉色的帕子,就在刚刚,被李府的二公子,李振纶捡到了啊,就在刚刚。”
“哦???原来被李振纶捡到了,难道刚刚撞我的人,就是李振纶?我们这次来京城就是来找他的,父亲进李府那么久,难道没有见到他么??他怎么会在茶楼出现呢???可是,如果帕子被他捡到,那是无论如何,也要讨回来的啊。”
“那他是回李府了吗???”
“没有,没有!”掌柜道:“他应该没有回他们李府,他去他的白云书院了!从这里往北走,就是他的白云书院了。你去那里找找他吧。”
“好的,多谢掌柜的!”沈灵儿谢过了。
于是,她往北边走,也去到李府北边的白云书院去了。
白云书院,是李府二公子,李振纶开设的书院,到现在,已经有十五年的历史了。
书院门口,古松缭绕,玉竹林立,秋风飒飒,吹动着这些松竹,自有一番正气风韵。
书院的大门,也是硕大的松木打造。松木质古槐色木质纹理外透,刚劲古朴。门上一横扁,上书几个毛笔雕刻的大字:“白云书院”。
此书院古雅清丽,自与李府的瑰丽堂皇,非常不同。
沈灵儿正想要走入其内,这个时候,却见书院的门开了。一个人戴着斗笠,站在她的面前。
这个人一身白衣,很高的身量,宽阔的肩膀,同时,他的腰身清束而笔直,让人一看就知道应该是练过武之人。他见到沈灵儿前来,似乎笑了。
然后,他将头上的斗笠摘了下来。
沈灵儿这个时候,见到了此人的真面目,沈灵儿不由的有些吃惊。只见这个人最吸引人的,是他的面庞及眼睛,面庞如旭日般的温暖,眼睛如一潭秋天的湖水一样,焕发着深沉丰富的感情,以及眼神那般的明亮,他的眉毛黑而浓,一双剑眉深若墨黛,加上秀气高挺的鼻子和微微上翘的嘴角,这样大气而俊美的五官,配合的是高挺的身材,他被一身白衣罩下,身后还披着一席白色的斗篷。
沈灵儿心中不由的大为震动,心想:“此人当真是人中龙凤,或许,只有人中的龙凤,才能出现在大唐的都城,长安吧。”
“这位姑娘,我知道你来找我是为什么,我捡到一块丝帕,应该就是你的。”那个人道。他的声音沉稳而温和。
不知道为什么,沈灵儿竟然有些不知所措。